温馨提示
在拿到驾驶证后,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现状
不过,在现实中,驾驶员体检主要是以视力、辨色力、听力、四肢能力等检查为基础,是否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等10类禁驾疾病,则需要体检人自行申告。出于趋利避害的考虑,一些人往往故意隐瞒病情。对此,车管所并不会进行抽查核实,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人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禁驾疾病之所以没有列入驾考体检,有其现实困难。一方面,禁驾疾病中很多是偶发性、突然性疾病,像癫痫、眩晕、间歇性精神病等,如果患者未发病,其表现与正常人无异,难以在常规体检中发现。同时,这些疾病需要用专业仪器进行特殊检查,体检费用势必大大增加。这些制约因素固然是不争的事实,但体检全靠驾考人自觉坦白,却在无形中形成了监管漏洞,不利于禁止“病驾”现象。
三方面加强管理
01共享病历信息禁驾疾病大都属于长期慢性病,医院接受过诊断和治疗。交管部门可以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合作,建立驾驶员病历档案查询平台,运用大数据筛查出患有禁驾疾病的驾考人。
无论是申请驾照期间还是在使用驾照的过程中,只要发现涉及禁驾疾病的病历信息,系统都可以自动提醒,从源头防止“病驾”发生。
引入失信惩罚02在现有体检无法检查的情况下,让申请人自行申告禁驾疾病也是一种办法,但必须尽可能确保申报的真实性,避免瞒报漏报。将“病驾”申报纳入信用体系的做法不妨一试。
如果在申请驾照时故意隐瞒病情,或者明知患病不主动注销驾照,有关部门可以将当事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在消费、出行、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拿不到驾照事小,失信惩戒事大,瞒报成本的提高必将有力推动驾驶人如实申报。
03加强普法宣传如果驾驶人明知自己患有禁驾疾病却隐瞒事实冒领驾照,一旦开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就不仅仅是普通的交通肇事行为,而是构成了法律层面上的间接故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加大“病驾”违法成本的宣传力度,有助于引导广大公众正确看待“病驾”危害,主动摒弃瞒报行为。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阳春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