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著名中毒事件都是想象出来的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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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暗示怀疑等臆想,就能产生“中毒”反应,并迅速蔓延他人…这不是小说,而是中美都发生过的真实事件,来看“群体性癔病”疑云。

文/侯安山(中国法医学会科普部主任、主任法医师)

编辑/刘昭新媒体编辑/吕冰心

年11月12日早晨,救护车的喇叭声在美国田纳西州的一所中学响彻不停,这所学校的名学生和医院,其中还包括一名前来接孩子回家的家长。他们向医生陈述的症状几乎是一样的,都说是自己闻到了一股特殊的气味,然后就出现了浑身乏力、头晕、恶心、呕吐,甚至喘不过气来的症状。警方当即将学校查封,并请来有关专家对学校的空气、水和物体表面进行了采样。但化验结果均为阴性,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质。

▲事件发生时的新闻报道(图片来自网络)

5天后,名病人均恢复了健康,也没有留下明显的后遗症。于是学校决定复课。谁知复课当天又有71人出现了同样的症状,校方不得不再次拉响警报,将这71医院。

田纳西州政府意识到问题严重了,决定向联邦政府求救。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立即派专人来到田纳西。专家们对病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同时采集了病人的血样和尿样,逐一排查可能出现的有毒化合物和化学杀虫剂。与此同时,美国环保署(EPA)也组织各行各业的专家,对学校周围的空气质量,周边工厂的排污情况,以及学校本身的建筑材料,供水、排污、垃圾处理系统进行了仔细的排查,甚至通过钻孔取样的方法对学校周边的土壤和地质情况也进行了检验。然而,人体样本的化验和周边环境的检验都没有发现明显的异常。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所学校这么多的学生和教工两次出现相同的症状住院治疗,一时舆论哗然,众说纷纭。

“群体性癔病”疑云

相同的事件在我国也不鲜见。

年4月23日始,甘肃省陇西县某小学68名学生在此后的10天内,先后出现头晕、四肢无力、疲倦、肚子疼等不适症状,其中症状较轻的留在当地县卫生院观察治疗,10多名症状较重的患者转送到兰州治疗。然而,医院对这10名患者反复检测,也未能从患者体内查出“有机磷”农药、重金属等有害化学物质成分。环保专家对现场进行调查的结果是,学校四周都是村民的住宅,根本没有化工厂,同时期学校周围也没有人使用农药,周边村民也没有人出现此类症状。

这就奇怪了,上述两起事件中明明有那么多的学生、教工出现了如此明显的“中毒症状”,事件发生后无论是美国政府或是中国政府都投入了极大的人力、物力进行了详尽的调查,难道都查不出“中毒的原因”?

如此“诡异”的事件,必然会引起争议与质疑。然而,经过科学工作者认真地调查研究和缜密的逻辑分析,最终还是对上述事件给出了科学的定性,这就是“群体性癔病”(MassPsychogenicIllness)事件。也就是说,上述两起事件中的患者得的是“群体性癔病”。

什么是“群体性癔病”?科学家的解释是:人的心理作用(如暗示、错觉、怀疑、安慰剂效应等)会对身体机能产生显著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是正面的,比如三国演义中曹操一手导演的“望梅止渴”的故事。这种影响也可以是负面的,比如,当一种可能受到毒害的心理作用同时或陆续影响到一个群体,致使这个群体中一部分心理比较脆弱或敏感的人,虽然他们实际没有接触到任何有毒物质,却在这种强烈的有害暗示心理作用下,产生了某种心因反应性群体中毒症状,即为“群体性癔病”。

(图片来自网络)

诊断结论如何得出?

有人说了,没有中毒却能表现出典型的中毒症状,在排除了人为伪装的前提下,这种现象的发生是不是有点太诡异了?怎么看也有点像周公解梦的说法一样!

表面看,这种现象的发生确实有点诡异,所以环境科学家和医生们对疑似中毒的群体决不会轻易给出这样的结论,要想得出“群体性癔病”的诊断结论,一定要具备如下条件:

①必须彻底排除毒物中毒的可能。

②要找到有害暗示的原点,也就是始作俑者。

③疑似中毒者对有害暗示必须是亲身耳闻目睹,且表现出的人体症状相互高度相似。

用这三个条件我们来对照一下前述两个事件。

第一条,毒物排查。

由于事发地政府(无论美国还是中国)对所发事件的高度重视,都动用了极大的力量,穷尽了所有手段进行全方位的检测,均未能查到可疑毒物。

第二条,查找始作俑者。

田纳西案的起因是该校的一名女教师,她在上课时当着全班学生的面,突然自述闻到一股类似汽油的味道,并很快出现了头疼、头晕、恶心等症状。紧跟着她班级里的其他几名学生也相继出现了类似症状,并迅速蔓延到整个学校。

陇西案中最早出现症状的是一名10岁的学生陈X,他回忆说,23日早晨8点,正在校园做早操的他突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像“农药”一样的气味,回到教室后视力开始模糊,并伴有头晕、肚子疼症状。此后,同班多位小学生相继发病,也都陈述好像闻到了一股怪味。

第三条,是否耳闻目睹,症状相似?

田纳西案最初的群体发病者都是直接听到了女老师的陈述,并看到了老师不适症状的学生,以后再由这些学生传递到其他师生,包括一名前来接孩子回家的家长。他们初期所表现出的症状几乎都是浑身乏力、头晕、恶心。有趣的是,大多数中毒者都自述闻到了某种异常的气味,但他们在描述自己闻到的怪味时则显得五花八门,一共使用了30个形容词来描述各自闻到的不同味道。

陇西案最初的群体发病者都是和陈X一个班的同学,他们耳闻目睹了陈X发病的全过程,他们相继发病后诉说的症状和陈X的症状也十分相似。

由于具备了上述三个前提条件,田纳西案、陇西案分别在调查了一年多以后被定性为“群体性癔病”事件也就不奇怪了。

“疾病模仿家”

像田纳西案、陇西案这样的从起因上讲可以称之为由罗生门而出的“群体性癔病”事件毕竟不多,公众对有关部门给出的“群体性癔病”事件的定性常常也充满疑虑。

然而,“群体性癔病”的发生并不完全起自于罗生门,在更多的情况下还是有因可查的。这就形成了真中毒和假中毒相混,真病人和假病人共存的状态。对此种事件的深入调查分析和真相揭示,恰好有助于让公众理解“群体性癔病”的真实存在。

年2月27日,在祖国西部边陲新疆兵团某团学校,发生了一起造成了极大社会影响的中小学生集体中毒事件。多名中毒的学生有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7岁。

当日凌晨1时许,该校1名高中一年级学生突感胃痛、头晕、恶心,并出现抽搐症状,医院救治。其后,便陆续有多名学生发医院。27日上午11时左右,中毒学生急剧增加,情况越来越来糟糕,校园内一片狼籍、混乱,到处是东倒西歪、痛苦不堪的中毒学生,呕吐物随处可见。一名7岁的一年级学生,跪在凳子上听课,突然栽倒在课桌下;一名骑自行车的中学生,一头栽倒在地不省人事。一天之内,共有多名中毒学生先后被送进邻近的3家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经医院诊断,中毒较轻者56人,较重者63人,其中有20余名学生四肢痉挛、昏迷不省,生命垂危。

据中毒学生自述:他们都是住校生,2月26日开学第一天才回到学校,傍晚在食堂吃饭后才发病的。2月27日中午,中毒学生就餐的学校食堂被紧急封闭,但在此后的一星期内,仍不断有学生因出现相医院。至3月2日止,总共有名中小学生住院治疗。

经过公安机关7天的缜密侦查,终于查清了事件真相:犯罪嫌疑人系1名学校食堂职工,她因对学校食堂承包人心存不满,于2月26日下午将鼠药撒在食堂和面机中的面团内,导致了当晚和次日早晨在该食堂吃饭的学生中毒。

本案现场取样检验,在2月26日蒸的馒头和27日的早餐面汤中检出鼠药成分(煮面汤时使用的面粉是从和面的案板上扫下的面粉),食用了这些食物的学生发生中毒是必然的。但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在名住院治疗的学生中,经调查,只有多名学生可确定吃了有毒食物,另外70余名学生吃的是返校时自己从家中带来的食物,仅仅喝了从该食堂开水炉里打来的开水。食堂烧开水的是一个立式常压锅炉,水的进出是全封闭的。为什么喝了可以确认的正常开水的学生,也发生了与中毒学生十分相似的症状,如头晕、恶心、呕吐、疲软无力等?这只能用“群体性癔病”来解释了。

能够支持这一解释的另一个证据是,办案机关在最初的现场勘查中,由于在取样操作中发生了失误,造成在送检的多个样本,包括开水锅炉水样也出现了阳性的检验结果,这也是导致暴发“群体性癔病”的一个重要因素。重新规范取样,除了在和面机内、馒头和面汤中检出毒物外(与罪犯的交待一致),其它样本中并未检出毒物。检验结果一公布,“中毒症状”持续发酵的趋势立马终止了,对部分学生呈现的“群体性癔病”症状的解释也得到了学生家长以及当地公众的普遍认可。

群体性癔病是指某种精神紧张相关因素在许多人之间相互影响而引起的一种心理或精神障碍的症候群,具有同心圆波浪状向四周蔓延发作的趋势,有点类似于“蝴蝶效应”。该病的主要特点是人群之间相互影响(心因性传染)。发病者虽然自身并未受到有害因素影响,但因杯弓蛇影式的心理恐惧和紧张,如同有意模仿一样,也跟着出现与其目睹到的他人的症状相类似的身体不适症状,故有人也将群体性癔病称之为“疾病模仿家”。

准确切断“蝴蝶效应”扩散链条

群体性癔病案例常发生在学校中小学生中,这是因为少年儿童心理结构不稳定,发育不成熟,容易受到他人的不良暗示或自我暗示,从而出现主观性的精神、感觉及运动异常。进而发生呕吐、紧张、恐惧、发作性哭闹或精神萎靡不振、四肢乏力、行走困难,手脚麻木等生理性异常症状。这些症状和真正的中毒患者的症状几乎没有多少差别,只是发病的时间略有延迟。患者发病时意识清晰,相关医学化验检查均不会有明显异常发现。

由于“群体性癔病”患者和真正中毒者症状相近,普通群众很难识别。加上各种媒体的夸大性渲染,很容易酿成严重的社会混乱或群体事件,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学校高度的重视。当出现“群体性癔病”的预兆时,当务之急是控制蔓延,切断“蝴蝶效应”的扩散链条。其主要的手段一是迅速查明真正的病因;二是有关媒体力戒捕风捉影,火上浇油;三是通过信息公开,正面宣传,阻断流言、谣言的传播渠道;四是对“群体性癔病”患者进行必要的治疗。

政府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也要认识到“群体性癔病”也是一种疾病,切不可随意斥之为患者伪装。对患者的治疗主要是疏泄、解释和暗示,同时适量使用一些控制症状的药物或安慰剂。并通过与患者详细交谈,分析发病经过,指导患者认清自己的症状并非躯体疾病所致,而是心理因素使然。还要说服患者家属和亲友积极配合治疗,不要在不良暗示的基础上推波助澜。更不要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去鼓动患者强化“群体性癔病”的症状。这样做的结果,使一些原本很快就能消退的“虚拟症状”,真的有可能转化成对身心有害的心理疾病。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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