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市区允许借道通行路口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我队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自8月20日起扩大市区允许借道通行路口的范围,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允许借道通行路口的范围:
1、水阳江大道以内区域(不含水阳江大道)已启用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2、由于水阳江大道与谢公路相交路口、水阳江大道与张果路相交路口交通流量较大,一并纳入允许借道通行范围。
二、借道通行的具体路口
1、双塔路与谢公路交口2、双塔路与昭亭路交口
3、双塔路与敬亭路交口4、敬亭路与广教路交口
5、广教路与拱极路交口6、敬亭路与陶然路交口
7、昭亭路与宛陵路交口8、敬亭路与宛陵路交口
9、中山路与锦城路交口10、中山路与状元路交口
11、中山路与陵西路交口12、中山路与昭亭路路交口
13、中山路与澄江路交口14、叠嶂路与锦城路交口
15、叠嶂路与状元路交口16、叠嶂路与陵西路交口
17、叠嶂路与澄江路交口18、叠嶂路与宛溪路交口
19、鳌峰路与锦城路交口20、鳌峰路与状元路交口
21、鳌峰路与陵西路交口22、鳌峰路与宛溪路交口
23、鳌峰路与张果路交口24、鳌峰路与卜村路交口
25、梅溪路与宝城路交口26、梅溪路与鳌峰路交口
27、梅溪路与状元路交口28、梅溪路与响山路交口
29、佟公路与宛溪路交口30、佟公路与张果路交口
31、佟公路与泥河路交口32、佟公路与玉山路交口
33、卜村路与建材路交口34、梅园路与昭亭路交口
35、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口36、阳德路与龙川路交口
37、梅园路与创业路交口38、水阳江大道与谢公路交口
39、水阳江大道与张果路交口
车辆通过上述39个路口,所行经方向信号灯为绿灯时,在确保安全且不影响其他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借用相邻车道通过路口。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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