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的“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年7月份食品药品类案件信息公示表(一)”显示,宣城市鳌峰大酒店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处罚。
▲网络配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区)食药监罚()号
处罚名称: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事由: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处罚依据: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了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宣城市鳌峰大酒店
法定代表人姓名:魏道胜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食品;罚款
处罚机关:宣城市宣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民以食为天
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素材来源:网络综合
声明:此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公众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原作者个人观点;本平台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平台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