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县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县委编委批准,年城区部分学校现面向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聘59名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不影响原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原则。
二、选聘范围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含现借用、上挂到城区学校锻炼的农村学校教师及教体局机关、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农村学校借调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报考小学岗位的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的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2、在农村学校从教三学年及以上[整体撤并学校教师及撤销(分步撤销)初中部学校的初中部教师不少于一年]。
(三)专业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所报考学科与学历专业对口;
2.所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专业对口;
3.近三学年(-、-、-)任教学科与选聘学科一致(整体撤并学校教师及撤销(分步撤销)初中部学校的初中部教师放宽至近一学年),在高中、初中任教的可报考小学、初中相应学科岗位,在小学任教的只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
(四)年龄条件
男性55周岁及以下[年8月20日(含)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及以下[年8月20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六)其他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有现任教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编制所在学校与现任教学校不一致的,需加盖编制所在学校公章。
借调到教体局机关、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须提供教体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教体局领导签名并加盖教体局公章)。
四、选聘学校、岗位及岗位数
序号学校学段学科岗位计划合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信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心理健康1泾县城关第二小学小学泾县城关第三小学小学泾县城关第四小学小学泾县城关第四小学(定向选聘乌溪学校教师岗位)小学泾县城关第五小学小学泾县千亩园学校小学泾县千亩园学校(定向选聘乌溪学校教师岗位)小学泾县千亩园学校初中11泾县千亩园学校(定向选聘乌溪学校教师岗位)初中11泾县千亩园学校(定向选聘必清中学教师岗位)初中6泾县稼祥中学初中泾县第二中学初中泾县第二中学(定向选聘必清中学教师岗位)初中小计说明:整体撤并学校:乌溪学校、丁家桥镇必清初级中学;撤销(分步撤销)初中部学校:汀溪学校、包合学校、孤峰学校定向选聘岗位针对整体撤并学校教师选聘;如定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其他整体撤并学校教师及撤销(分步撤销)初中部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部教师可报考该定向岗位。五、选聘的方法、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评加分、考察、公示、选聘到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选聘公告在泾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