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少功个人主义正在危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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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正在危害个人

越来越多的人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美国《国家利益》网站年6月3日报道:至八年间该国的年轻人自杀率增长了56%,严重抑郁者在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中分别增长69%至%。相关消息是,美联社同年9月14日报道:二十年来合成阿片类药物造成的死亡人数增长%以上。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世界卫生组织同年11月5日报告,已覆盖人口1/5的抑郁症,估计在未来十年或十五年内将超过癌症,成为全球第二大致亡疾病,在不少地方成为第一大杀手。

这一趋势无关贫困。发生最高自杀率的不乏富国,不乏富国的都市和大学,倒是与全球四十多个最不发展国家的重合率极低。

这一趋势似乎也无关道德禁锢。历史上造成各种以身殉教、殉道、殉主、殉亲的意识形态,恰好在这个时代坍塌,让位于纵欲的消费主义最高峰值。

那么每年约80万人的自杀,数百万人的自伤,已如一次次血腥战争——敌人在哪里?敌人又是谁?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émileDurkheim)写过著名的《自杀论》。在他看来,西方近代以来所推崇的个人主义,破碎了“作为整体的社会”,使个人与家庭、宗教、社会相脱离,让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因此是一种极端个人主义催生了“利己型自杀”。眼下,如果我们注意一下身边相关案例,稍稍了解一点案情,看看很多当事人那苍白的面孔、冷漠的眼神、孤独的背影,特别是那里诸多似曾相识的低级心理事故,还有无端的紧张关系,那么重新想起涂尔干,不是什么难事。

▍僧侣或家族的社会主义

不少人认为,最早的个人主义来自游牧者一个个孤零零的毡包。那些先民没有邻居,或者说邻居总在远处的地平线那边。限于一种刚性的生产方式,他们需要游居,以不断发现新的水草;也必然散居,以便均匀分配各家的水草——扎堆肯定会徒增牛羊觅食之难。与之相异的是,农耕社会里长期定居和聚居的大家族,在这里不可想象。大禹治水一类水利建设所需要的大规模集群协作,在这里也几无根由。除了战争,七零八落各行其是的生活图景,更是这里的日常。

不过,以游牧为主要生计的西方先民,并不是只认个人,只重个人,只有个人化(或小家化)的习俗。他们有过行会和村社里多见的互助,起码还有宗教。宗教的教产公有、律己守诫、博爱济贫,就是对个人主义的制衡,差不多是一种僧侣社会主义,特别适合相互陌生的下层民众,比如亚欧大陆上那些足迹漫长而复杂的牧人和难民。日后的《乌托邦》(托马斯?莫尔)与《太阳城》(康帕内拉),作为人们对美好社会的理想,多是在教堂的钟声里萌发。

另一种形态是,儒家成长于东亚,有“雨热同季”等宜农条件,依托稳固的家族体制和亲缘关系。人们在什么地方一住就是几代,甚至几十代,因此更看重“孝悌”:以前者凝聚纵向的长幼,以后者和睦横向的同辈,编织亲属亲情网络。哪怕向外延伸,也是以“父子”推及“君臣”,以“同胞”推及“百姓”,以家喻国,视国为家,往根子上说,或可称之为家族社会主义,稍加放大便是天下“大同”的想象。

值得注意的是,16世纪以后,宗教也好,儒家也好,都成了现代启蒙主义碾压的弃物。《圣经》说:“上帝爱世人”。但上帝是什么,谁能说得清?是那个让童女未孕而生并以圣血清洗世人原罪的耶和华大叔?《尚书》称:“天视自我民视”。那么“天”又是什么?白云苍狗不就是一些水蒸汽?雷公电母一遇到避雷针,不也得黯然下岗?

显然,因无物理学、生物学、天文学、人类学、经济学等以为支撑,缺乏足够的证据链和逻辑链,先人们只能把一种群体关怀和道德理性大而化之,含糊其辞,凑合一点故事想象和武断格言,最终归因于僧侣的“神意”或儒生的“天道”。这在人类文明早期也许够了——放到16世纪以后,就不大容易听入耳,缺少实验室和方程式的配置。

一个科学的时代正在到场。

(16世纪以后,科学时代到场,“神意”和“天道”逐渐退去)

随着“神意”和“天道”退去,包括教会、儒林的腐败自损其公信力,群己关系的最大一次失衡由此开始,个人主义也开始由一种文化基因,彰显为一种文化巨流。只有到这时候,一些中国学者才开始面生忧色,心生不安,渐启微词。费孝通担心西方文化长于“扬己”而短于“克己”。钱穆怀疑西方文化不过是偏离人性的“小我教”而非“大群教”。连严复也受欧洲一战的刺激,一反坚定西化派的立场,顾不上自己所译介的《天演论》(赫胥黎著),在晚年写给学生的一封信中,痛斥西方所为不过是“利己杀人,寡廉鲜耻”,反而是自己曾恶批过的孔孟之道“量同天地,恩泽寰宇”。不过,这些声音来自一个经济落后的农耕社会,很快就被学西方、赶西方、同西方一个样的激进声浪所淹没,并不能阻止个人主义挟工业化大势,在全球范围内一路高歌猛进。

▍重己、崇私、尚恶恶现代伦理启蒙

看来,“个人”只是一项现代的发明。

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游历世界,写出了《物种起源》,动摇了基督教的创世论。他提出自然选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获得了大批死忠粉,也派生出不少夸张的解释或发挥。斯宾塞、赫胥黎、霍布斯、马尔萨斯……这些大牌学者争相把“个人自由竞争”视为现代伦理的核心,把“自然选择”简化为人间互争大法。

即便达尔文不曾这样极端。

在这些人“科学”的目光里,人也是一种动物,人类社会也是凶险丛林,是弱肉强食的喋血屠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永无休止的自由混战”(斯宾塞语)——这既包括个体之间的混战(霍布斯等强调的),也包括群体之间的混战(卡尔·施密特等强调的)。哪怕他人或他们和颜悦色,但无论富豪还是乞丐、白皮肤还是黑头发、陌生路人还是至爱亲朋……严格地说,对任何一个生命主体而言,都是潜在的对手,有天然的敌意,有凶险的虎爪和鹰嘴,其存在本身就是威胁。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差不多曾被黑格尔一语道破:“恶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动力。”

大争之世必有大争之道。时值资本主义野蛮生长,掠夺与萧条乱象纷呈,战争与革命四处冒烟,全球动荡不安。几乎每个人都恐慌,担心自己落入饥饿、破产、流亡、灭绝的第二天。在这种情况下,兔子急了也要咬人,人们都无法坐以待毙,必须摩拳擦掌干点什么,于是“神意”或“天道”的心灵鸡汤自然成了废话,更像是自我精神去势,连社会主义者也听不下去,对不上心,用不上手——倒是恩格斯多次引述黑格尔的“恶动力”说,更愿意用利益的硬道理来解释历史和动员民众。

民主制就是一种政治个人主义。阿伦特(HannahArendt)说现代政治的特征就是“私人利益变成公共事务”。欧克肖特(MichaelOakeshott)也将英国式的代议制,定义为“伦理学中确立的个体主义在政治哲学上的对应物”。一人一票,当然得个体本位了。至于民主,那不过是通过博弈和契约的方式,追求“生命、自由、财产”(洛克语)三大个人权利,相当于搭建一种AA制的临时集体,在无限期的零和游戏中,形成一种争成了啥样就啥样的机制,有机会就再争下去的机制。应该说,这对于及时解放社会中下层(特别是最需财产权的男性工商业者),唤醒较大面积的人权意识,意义非比寻常。只是由此伏下一种重己、崇私、尚恶的伦理性半盲,一种基础性的知识片面,到后来才逐渐看得清楚——比如民主既可以结束神权、君权那种虚伪的整体性,一旦需要向外争夺,也可以走火入魔,通向种族主义、殖民主义、法西斯主义的杀戮。

市场化是一种经济个人主义。作为一位重量级辩手,哈耶克(Hayek)既黑马克思,也灭凯恩斯,批评一切红色、粉色、白色的国家干预和社会福利,据说一度有助于扭转某些西方国家的经济失速,只是他的伦理学基点,仍沿袭斯宾诺莎、洛克、康德、尼采、黑格尔、霍布斯一脉,是个人主义的忠实传人。在《通向奴役之路》一书中,他宣称国有化一类出于“人为的设计和强制”,因此是必败的乌托邦;而私有制和市场资本主义的内在优势,不可战胜的最大理由,乃因“自生自发而生”,是一种“自然秩序”。这话听上去耳熟,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自然选择”明显撞脸。事实上,从亚当·斯密到米尔顿·弗里德曼(Friedman),主流经济学家都这么说,大学里差不多都是这么教的。在他们看来,人类这些衣冠猴子面对食物和领地时,互争是“自然”,互助当然就是强制;恶是“真实”,善当然就是虚伪……这一叙事数百年来已成普遍共识,板上钉钉,不言而喻,以至日常生活中各种耍奸使坏的私语,大多能引起在场者会心一笑或挤挤眼皮,足以证明它的常识化、默契化、甚至DAN化。哈耶克不过是从DAN再次提取学问——即便他在日后的经济危机中遭遇冷却。

文化领域里的个人主义更是异象纷呈,其中弗洛伊德当然是不可漏提的一位。他推出了个人主义的非理性版,影响至深至远,以至作家罗曼·罗兰提名他获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他的精神分析学……在过去三十年间深深影响了文学界”——后来还差一点就真获了。彼得·沃森(PeterWatson)考虑到“现代主义可以看作是弗洛伊德无意识的美学对应物,”干脆把自己的大部头取名《思想史——从火到弗洛伊德》。不过,据这本书说,在弗洛伊德以前,“无意识”也好,“力比多”也好,早已是流行话题,并非弗氏发明。他的发明不过是把性欲视为所有癔症的根源,又是所有创造力的奥秘。这使他爆得一时大名,却一再依靠临床数据造假,差不多是“江湖骗子”所为(沃森语)。有意思的是,文化圈根本不理睬精神医学界的质疑和举报。外来的和尚就是好,就是灵,就是“科学”。诗人、小说家、画家、影评人等还是纷纷投奔弗门,热捧“本我/自我/超我”这一高端模式,把他人、思想、道德、法律、公权力、意识形态等统统视为压迫性力量,视为无意识的天然之敌,与神圣“本我”势不两立。

(弗洛伊德推出了个人主义的非理性版本,影响深远)

也许,身为单干户,这些人并不觉得群体有多重要,不在乎群体在哪里和怎么样,一直职业性地擅长个人视角。他们最喜欢理法之外的异想天开,差不多都是靠鼻子来嗅思想的,那么拥护弗门的个人化+非理性,就再容易不过。于是,“自我”从此成了文化圈频度最高的用词,“怎样都行”(达达派语),“他人即地狱”(萨特语),“一切障碍都粉碎了我”(卡夫卡语)等流行金句,满满的精神分析味,满满的疑似荷尔蒙,塑造出各种幽闭的、放浪的、孤绝的、晦涩的文艺风,释放出真痛苦或装痛苦、真疯狂或假疯狂、真多元或冒牌多元的文本,改写了20世纪全球大半个文化版图。

甚至改写了后来世界上大半个文科的面貌和性能。

相对于理科生,相对于理科的一是一二是二,后来的“文青”们更可能自恋、自闭、自狂,以特立独行自许,甚至没几分无厘头或神经质,不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乱糟糟,就不好在圈子里混一般。后来的青少年亚文化,其中最浮嚣的那些广义“文青”,不在公众面前把自己情绪往颓废里整,往虚无里整,往要死要活的地步整,就疑似平庸的废物,有负“先锋”和“前卫”的自我人设。

鲁迅曾对弗洛伊德不以为然,在《听说梦》一文中讥讽过:“婴孩出生不多久,无论男女,就尖起嘴唇,将头转来转去。莫非它想和异性接吻么?不,谁都知道:是要吃东西!”

只是这种声音在当时为数甚少。

而且有些批评家还一窝蜂上前,在鲁迅的小说里大挖荷尔蒙,一心揪出他这个暗藏的弗门分子,以维护整个文科的团结感和整体感。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一些旅行者在南美洲森林边缘目睹过一幕:一次不慎失火,使荒火像一挂红色的项链围向一个小山丘。一群蚂蚁被火包围了,眼看黑压压的一片将葬身火海,甚至已在热浪中散发出灼伤的焦臭。突然,意料之外,这些无声的弱小生命并未坐以待毙,竟开始迅速行动,扭结成一团,形成一个黑色的蚁球,向河岸突然哗哗哗地滚去。穿越火浪的时候,蚁球不断迸放出外层蚂蚁被烧焦的爆裂声,但蚁球不见缩小。全靠烧焦的蚁尸至死也不离开自己的岗位,至死也相互紧紧勾联,直到整个蚁球最终冲下河流,在一片薄薄的烟雾中,赢得部分幸存者的成功突围……

这一故事随着《蚂蚁的故事》及其学术版《蚂蚁》传闻于世。

在这个蚁球前,人们也许会感慨万千,联想到人间的志士英烈,那些在灾难或战争面前曾经真实的赴汤蹈火,义无反顾,奋不顾身,惊天地泣鬼神。稍稍不同的是,作为一种高智能动物,能够打领带、读诗歌、订外卖的直立智人,可能还比不上蚂蚁那里的奇妙、敏捷、默契、团结一致,竟无任何懦夫和逃兵。

敲黑板:这也是“自然秩序”!

动物并不是道德家,并不都是温情脉脉和高风亮节。但一只蚂蚁会总是将入腹的半消化物反哺同类,让它们分享营养;几只蟹可以帮一只仰面朝天的蟹翻身,以助其恢复行动能力;一群海鸥常相互紧密配合,协同反击来犯的猛禽;一群大象还会对一具象尸依依不舍,于是久久地绕行和凄厉长号……这都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而且是大部分。它们在生物学家们的笔记、档案、著作、标本库里车载斗量——至于完全独居的动物,其实为数不多,且易于衰退和折损。因此,在更多的生物学家看来,首先是合群,首先是互助,才是自然界的首要通则,是动物强大(比如延长寿命)和进化(比如发展智力)的最大优势。这坐实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道理。“整体决定着各个部分发生作用的情况”(美国物理学家卡普拉语),于是惠及整体的“部分+”开始出现,不再是散沙化的各个部分。这与热力学第二定律也形成暗合与呼应——作为一种对有机现象的物理学解释,该定律把组织有序、共生互利看作负熵的生命化特征。

在这个意义上,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最应该是物理学家和生物学家,包括达尔文的另一面——比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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