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决定在市区开展市容秩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
年10月25日至12月4日
整治内容
1、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泼乱倒、乱披乱挂等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流动摊点管理,对在规定路段、时间段外摆设的摊点一律予以查处取缔。
3、规范人行道共享单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4、清理城市街道两侧积存的乱堆乱放废弃物,清理乱堆放的建筑(装潢)垃圾、废弃的城市家具。
5、整治和规范市区内未经审批或设置不规范的落地式广告牌、店招、灯箱、道旗及各类指示标识等。
6、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构筑物、附着物。
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问题
由市城管局牵头,分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四个片区对辖区市容秩序突出问题开展调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对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全面营造氛围
在宣城电视台、市区大型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开设市容秩序突出问题曝光栏,定期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录制《致沿街经营户一封信》音频,利用执法宣传车进行宣传;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全面开展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城管、公安、环保、食药监、工商质监、交警、运管、街道办事处、社区、路段长等单位,集中开展整治活动。
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分宣传发动(10月25日至11月15日)、自查自纠(11月16日至11月21日)、集中整治(11月22日至11月28日)、巩固提升(11月29日至12月4日)四个阶段。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在集中整治开展前整改到位。拒不改正的,由城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环保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容秩序突出问题整治事关城市形象提升和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予以支持、配合。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人居环境。
举报城市管理热线
致市区沿街经营户一封信
广大沿街经营户:
您们好!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宣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帮助。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优化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我们将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秩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在此,提醒您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觉遵守“门前三包”管理规定;
二、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对店面进行合理布局,将物品摆放整齐,禁止出店、占道经营;
三、不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
四、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做到首尾一致;
五、及时清理堆放在街道两侧的废弃物和建筑(装潢)垃圾;
六、自行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店招、标牌等。
“一言一行折射城市文明,一举一动展示城市形象”,让我们自我约束、自觉行动、携起手来,为我市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再努力、再加油!同时,欢迎您随时拨打城管服务热线,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咨询、投诉、举报。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来源:宣城城管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