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
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禁毒条例》
年12月1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禁毒条例》,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禁
相关链接《山东省禁毒条例》出台的背景
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近年来,山东各级各部门坚持组织推动、打防互动、社会联动“三位一体”,压实责任,持续发力,山东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受当前国内外涉毒因素的综合影响,山东面临的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吸毒人群总量持续上升,呈现人数持续增长、区域逐渐扩大、群体层次多等特点。二是毒品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近三年来,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万余起。三是制毒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制贩毒网络层叠交织。四是打击治理毒品问题难度越来越大,毒品犯罪职业化、组织化、智能化、网络化特点明显,境外与境内、网上与网下、制贩与吸食等各种问题交织。山东禁毒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压力,禁毒斗争任重道远,在禁毒工作体制机制、责任落实、工作保障、宣传教育、毒品管制和戒毒等方面,急需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条例》于年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年被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列为地方性法规一类项目。期间,省公安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专门起草小组,先后10多次组织联合会商研讨,并采取发函、主动上门和网上公布等形式,广泛征求17个市政府法制部门、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9月1日,省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条例(草案)》。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条例》。
《山东省禁毒条例》出台的意义
出台《条例》的必要性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新形势下做好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条例》的出台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转化为法定职责的具体举措。要明确禁毒工作的重大意义,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要把禁毒工作作为象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义举善举来做好。要明确禁毒工作的奋斗目标,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明确禁毒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要明确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从青少年抓起、从广大人民群众教育和防范抓起,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要明确禁毒工作的责任体系,坚持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齐抓共管,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现实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做好禁毒工作就是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教育和防范抓起,积极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党的十九大报告同时指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这体现了党中央对整个社会治安形势的重大判断,可以看出党中央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的出台就是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法定职责的具体举措。三是贯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有关禁毒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已经非常完备,同时,近年来山东在禁毒斗争实践中也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条例》的出台就是把有关禁毒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实践经验转化为法定职责的具体举措。
四是夯实维护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工作的现实需要。禁毒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场所非常广泛,维护社会稳定必须不断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条例》创设的几个报告制度、增加的管控场所等规定,对山东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包括“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加强阵地控制等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条例》的出台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的具体举措。
五是有效遏制山东毒情发展蔓延以及打造“无毒”山东、“净土”齐鲁的现实需要。国家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的禁毒工作必须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新成效、新目标、新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山东禁毒工作总的奋斗目标是:第一步,通过不断深化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到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在全省形成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压倒性态势,实现“不敢吸、不敢贩、不敢制”的目标。第二步,再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形成空前强大的声势,加大防范教育力度,实现“不愿吸、不愿贩、不愿制”的目标。第三步,再经过若干年或者到第二个一百年目标实现时,实现“不能吸、不能贩、不能制”的目标,即形成“吸毒的找不到毒品、贩毒的找不到通道、制毒的找不到场所”的良好局面,最终实现“无毒”山东、“净土”齐鲁。《条例》的出台就是实现“无毒”山东、“净土”齐鲁这一宏伟目标的坚实法制保障。
重
点
来
啦
涉毒艺人演出、创作受限,违规将重罚《条例》第三十一条广播影视、文艺表演团体以及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邀请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参与文艺演出;不得播出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
《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广播影视、文艺表演团体以及相关单位,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参与文艺演出,或者播出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的,由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责令改正,并对邀请方、播出方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吸毒人员终身不能驾驶出租车、校车《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
已经取得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驾驶证照的人员,被查获有吸食或者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的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其相关驾驶证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的,取消其从业资格。校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条例》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发现大中型客货车、公共汽车、校车和出租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加强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企业、配备校车的学校发现驾驶人员有吸毒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驾驶,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延伸阅读:
现在我国法律对毒驾酒驾的处罚越来越严厉,目前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那么毒驾是怎么处罚的呢?
毒驾怎么处罚,毒驾处罚新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延伸阅读:
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肇事肇祸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成为威胁群众安全的一大“杀手”。为铲除交通安全“毒瘤”,根据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交管、禁毒、治安等多个警种联手,严厉打击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注重从源头上消除“毒驾”隐患,已依法注销14万本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依法拒绝受理余名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同时,公安部正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调研,推进“毒驾”入刑,进一步加强法律震慑,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毒驾”极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往往造成比“酒驾”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机动车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年以来,全国涉及“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人死亡、人受伤。
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治理“毒驾”问题,针对“毒驾”隐蔽性较强、查处难度大等特点,组织全国公安机关结合“酒驾”查处行动,加大对“毒驾”的查处力度,通过联合执法和在治安卡口、重点地段检查等多种途径,对行驶状态异常、驾驶人出现疑似吸毒症状、车内存有疑似毒品和吸毒工具等情况加大路检路查,及时排除肇事肇祸苗头。特别是随着公安科技化水平的提升、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毒驾”查处的精准性,进一步加大了源头治理力度,依法注销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依法拒绝受理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上海、青岛等地通过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源头上健全客车、校车等重点驾驶人涉毒防范机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毒驾”综合治理。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完善交管、禁毒和治安等部门信息核查共享机制,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资格审核;在日常管理上,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强化联合执法和专业检测手段应用,加强路检路查和源头治理防范,及时排除“毒驾”肇事肇祸隐患,推动从排查、注销、查处和惩治等多个环节形成治理“毒驾”闭环执法。同时,加强宣传警示,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毒驾”综合治理。
吸毒驾车零容忍
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对“毒驾”始终坚持“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根据《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规章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被注销驾驶证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依法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毒驾”肇事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公安交管、禁毒、治安等多个警种联手,严厉打击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注重从源头上消除“毒驾”隐患,已依法注销14万本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依法拒绝受理余名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公安部正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调研,推进“毒驾”入刑,进一步加强法律震慑,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同时公布了近年来涉及“毒驾”的10起典型案例。
1、年4月22日,王某某吸食冰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从上海前往江苏常熟,在常合高速行驶途中,神智混乱,驾车冲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
2、年9月1日,欧某某吸食冰毒后产生幻觉,在广东东莞市驾驶机动车横冲直撞,肆意撞倒多辆摩托车和行人并逃逸,造成7名群众和1名民警受伤。
3、年11月9日,湖南省武冈市铜宝路发生两辆小轿车擦碰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双方事故车辆和驾驶人一起带回交警大队进行处理时,其中一名驾驶人肖某突然情绪失控,持刀刺伤协警周翔、刺死民警杨明洪。后经毒品检测,肖某甲基苯丙胺呈阳性。
4、年8月11日,孙某(女)驾驶一辆小轿车沿江西省新余市钤山路由西往东行驶时,撞倒一行人后又与停靠在路边的一辆三轮自行车、两辆电动车三轮车及行人发生相撞,造成黄某等10人受伤,两辆电动车三轮车及一辆三轮自行车受损。后经尿液检测,孙某呈毒品阳性。
5、年8月19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临时检查时,一辆吉普车突然启动加速逃窜,将正在检查的一名民警甩倒,至其左手骨折。民警随驾车追击,发现嫌疑车辆已翻坠至路外。经查,车内两名嫌疑人余某、连某(女)均吸食了毒品。
6、年1月16日,申某吸食毒品后驾驶未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晋DN号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沿山西省长治市潞阳门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五谷飘香大酒店附近路段时,与行人翟某(事故发生时已怀孕)发生碰撞,造成翟某受伤,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7、年2月20日,廖某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昌坦村一田地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儒成村附近的乡村道路横冲直撞,造成一处居民房屋严重受损。
8、年4月6日,吸毒人员宋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由广西省浦北县小江镇往福旺镇方向行驶,行驶到省道31公里加米路段,神智混乱,追尾碰撞一辆摩托车后,又碰撞对面行驶的一辆摩托车,造成1人当场死亡。
9、年6月3日,时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内蒙古奈曼旗第二殡仪馆门西,撞向一辆电动三轮车,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后经尿液检测,时某呈冰毒阳性。
10、年9月18日,陈某在江苏无锡市锡山一建筑工地吸食毒品后驾车外出,因其车辆行驶轨迹可疑,路面执勤民警叫停车辆检查,陈某连续撞击警用摩托、两辆私家车和隔离护栏后逃跑,后被民警抓获。后经尿液检测,陈某呈冰毒阳性。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但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毒驾的危害
个人
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作为危险驾驶罪危及到人们的安全。
社会
陈桂勇是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下属子公司的一位总经理,他有一个宝贵的文件夹,在那个文件夹里储存的是多年以来搜集到的机动车驾驶员毒后驾车的相关资料,有见诸媒体的报道,有科学研究的数据,还有大量触目惊心的图片。其中媒体报道部分只是列出了报道题目,但即使这样,用五号字也打满了8页A4纸。这里面最早的是年7月的报道《长乐三轮车司机吸毒后成“快车手”,一路狂奔开到边防所被拿下》,最后一条是10年8月《辽宁丹东:吸毒男子疯撞数车,母亲与民警轮番劝说后自首》。年7月26日,因某的哥“毒驾”在北京南四环造成21辆车剐蹭。借毒品“提神”的还有货车司机。从“毒驾”的案例来看,吸毒司机无视道路使用者及路人安全,远比酒驾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严重。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有权威测试显示,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想,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严重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毒驾”猛于虎也!厅哥提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我们大家行动起来,
人人参与,
禁绝毒品!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