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女司机无证驾驶撞死人,2年后获驾照

开车上路必须遵章守纪

最近,一名女司机让人们引起了警惕

开车上路必须遵章守纪

最近,一名女司机让人们引起了警惕

她在年时无证驾驶撞死一人

年她拿到驾照后在超车时又撞死一人

而依照法律,她服刑出狱再过四个月

还可以重新领驾照!

事件视频

年11月18日,上海女司机唐某驾驶小轿车在市郊一马路上为了超越前车撞倒一辆自行车,致骑车的53岁女子当场身亡。

警方调查发现,唐某在年曾因无证驾驶撞死一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1年半。在唐某缓刑期考验期满的2年3个月之后,于年5月份取得了驾驶证,不料半年后再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日前,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

那么,问题来了!

唐某在几年前

已经发生了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

为什么还能取得驾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法律

当事人无证驾驶致人死亡

只要没有逃逸,没有饮酒

当事人在接受相关处罚后

仍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领驾驶证

对于无证驾驶的交通肇事情形

因为行为人没有驾驶证可吊销

也不存在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可能

立法对此没有做出惩罚性规定

所以唐某在上一次的缓刑期后

又是事故发生的两年

按照规定确实可以申领驾照

而这次事故后

唐某是否还能再申领驾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解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

唐某可以在服刑完后过4个月

再一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虽然唐某取得驾驶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但两次酿成死亡事故

应引起高度重视

小编认为

无证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人

相较于醉酒驾车

但尚未造成具体危险和事故的行为人

他们漠视交通安全的主观恶意更重!

对公共安全的危险也更大!

所以很明显

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的立法漏洞

唐某的两次交通肇事罪让它展示在大家面前

所以,对于之前有过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

其取得驾驶证的审核应更加严格,加强审查!

这在立法和管理上应该予以完善!

否则这种漠视行人生命的司机

如何能出现在道路上?!

来源:综合整理自人民网、东方卫视、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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