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1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60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师〔〕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兴仁市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8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地方“特岗计划”2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兴仁市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兴仁市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特岗计划”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本市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初中、小学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幼儿园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年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年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对应学科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为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五)报考人员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六)在岗“特岗计划”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八)兴仁市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户籍毕业生招聘;地方“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兴仁市户籍(不包括义龙新区雨樟镇)毕业生招聘,详见《兴仁市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附件2)。
(九)限制兴仁市户籍的岗位,指截至年7月1日前具有兴仁市户籍。
(十)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
(十一)隐瞒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的不得报考“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已被录取聘用的不受时间限制,一经查实,解除聘任合同。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拟聘用人员公示-选岗-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年7月2日至年8月15日前按省、州有关要求完成招聘相关工作。
市教育、人社、卫健等部门,要按照省、州、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招聘考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10号)等要求对“特岗计划”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