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号上午11点钟左右,宣城市宣州区中锐第一城小区有一女子欲跳楼轻生,接到报警后,辖区消防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消防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这名女子已经翻过家中的窗户,站在六楼外墙的边缘处,非常危险。
营救现场视频
消防员和女子家人不断地安抚女子的情绪,并积极展开救援行动。
一名消防员在做好安全防护后,携带安全绳和腰带从窗户翻下,到达该女子身边;为女子做好安全防护后,将其安全转移到屋内。
据了解,这名女子因为与丈夫吵架,一时想不开才有了轻生念头。
法律知识
夫妻吵架,妻子自杀,丈夫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自杀是指个体在复杂心理活动作用下,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救助的法定义务。
若妻子自杀系由与男方吵架引起,丈夫在此情况下负有不可推卸的救助义务。如果明知自己不予救助的行为会导致女方的死亡,那么要承担间接故意杀人的法律责任,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如果证据显示男方根本不知道女方要自杀,那么男方无责任。
警方提醒:生活难免遇到不顺但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别因感情的事情冲动,要彼此沟通解决,有什么比生命还重要的呢?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失去之后永远找不回来
珍爱自己的生命
珍惜美好的生活
文章来源:宣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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